并惩罚金5万元;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发表时间: 2023-01-31

将本人的银行卡、手机卡租借给他人利用,导致多人被电信收集诈骗犯罪骗走55万余元。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宣判两起电信收集犯罪案件,两名出租银行卡、手机卡的被告人,犯掩饰、坦白犯罪所获咎,别离被判处一年十个月、二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遍地罚金5万元。

法院认为,祁某、曾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帮转移,数额庞大,情节严沉,其行为已形成掩饰、坦白犯罪所获咎。正在配合犯罪中,两名被告人均起辅帮感化,系,依法从轻或减轻惩罚。按照犯罪现实、性质、情节等,判处祁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惩罚金5万元;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惩罚金5万元。

2020年8月,将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交通银行卡等7张银行卡、暗码和手机卡租借给他人利用。后其工商银行卡被人用于收取被害人被收集诈骗后所领取的款子共计11.5万余元。祁某为赔取益处费,

2021年7月,曾某以取利为目标,将其名下两张银行卡、银行卡暗码、身份证消息、手机号码等,供给给操纵消息收集实施犯罪勾当的上逛犯罪,并按照上逛犯罪的,将其两张银行卡消息及其小我身份消息绑定到一个名为“888棋牌”的网坐,并将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发送给上逛犯罪。最终,这两张银行卡被上逛犯罪用于实施电信收集诈骗等消息收集犯罪勾当,收取被害人被电信诈骗款子共计43.6万余元。